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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隆匯4月7日丨美利云(000815)(000815.SZ)公布,公司收到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銀川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《不起訴決定書》,根據(jù)《不起訴決定書》,2016年12月30日-2020年11月30日,公司向主管海關興慶海關(原銀川海關現(xiàn)場業(yè)務處)申請辦理了2本進料加工貿易手冊,在執(zhí)行手冊期間,公司未經海關許可,將結余保稅料件投入到國內訂單的生產中,在國內銷售,所得貨款全部歸入公司。經銀川市海關關稅部門計核,公司偷逃稅款39.62萬元,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。公司后續(xù)主動提供相關證據(jù)資料,并補繳了全部應繳稅款。
公司已補繳了全部應繳稅款39.62萬元,且未被起訴,免于刑事處罰。該事項不會對公司利潤產生重大不利影響,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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